高速公路建设土地征用后,剩余土地归谁使用?

高速公路建设征用后,剩余土地仍归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,国家建设征用需支付补偿费,未征用部分使用权不变。若不及时处理土地权属问题,可能导致土地使用权争议,影响土地正常使用及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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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此类问题常见方式为协商或诉讼。若双方对剩余土地使用权无争议,可通过协商明确;如有争议,则应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法院裁决。选择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及双方意愿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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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余土地归原使用权人。处理方式:1.无争议时,双方协商明确土地界限及使用权;2.有争议时,收集证据,如土地证、征用文件等,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;3.法院裁决后,按判决执行,确保土地使用权明确,避免后续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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